六盘水月照机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机场公司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航空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等法律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六盘水月照机场公司。
3.0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场各级管理人员和运行保障人员在实施航空安全保障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参与运行保障的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对航空安全负相应的责任。
3.2 “党政同责”
是指机场党政领导班子共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3.3 “一岗双责”
是指机场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4 “齐抓共管”
是指机场各单位(部门)应当协调一致,按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四个责任”。
3.5 失职追责
是对机场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6 主体责任
指机场为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过程合法而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承担损失后果或违法后果的责任。
3.7 领导责任
指机场领导、分管领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管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的落实进行监督的责任。
3.8 岗位责任
指一线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安全工作的责任。
3.9 监管责任
指质量安全部依法依规对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的责任。
3.10 安全事故责任者划分
3.10.1 安全事故肇事部门及个人。
3.10.2 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部门、执行部门。
3.10.3 各级管理人员。是根据安全责任书确定的范围,对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责任人:
(1)机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机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3)机场公司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4)机场公司安全监察员、各部门主管。
4.0 原则
按“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失职追责。主要责任人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到个人。
5.0 职责
5.1 六盘水月照机场
5.1.1 六盘水月照机场(以下简称“机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本单位全体员工和岗位、全部生产运行和管理过程。
5.1.2 机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具体承担组织协调、动员部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等安全管理工作。
5.1.3 机场各生产业务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质量安全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机场负责人力、财务、规划、纪检、采购等其他管理职能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安全职责,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
5.1.4 机场制定和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等应当不低于国家和行业要求。
5.1.5 机场应当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报告制度,强化过程督查、跟踪反馈、持续改进等管理过程,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5.1.6 机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2 机场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机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机场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安全职责是:
5.2.1 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目标、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民航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
5.2.2 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2.3 保证机场安全和职业病防治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机场的安全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危害。
5.2.4 负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2.5. 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5.2.6.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相关规定,领导纪检机构调查处理安全工作中的失职和腐败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5.2.7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5.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5.3 机场公司总经理
对机场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安全职责是:
5.3.1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场在管理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机构、人员的安全职责,配备充足有资质的人员,对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授权;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效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程序和标准,并对落实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监控和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及经费。
5.3.3 监督检查机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建设,组织落实机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5.3.4 加强飞行、机务、空管、运控、安保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开展培训、训练,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5.3.5 组织建立健全安全投入管理机制,对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进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3.6 组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持续改进机制,组织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开展运行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估、改进工作。
5.3.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机场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救援程序及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5.3.8 组织建立健全不安全事件信息报告机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信息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建立不安全事件调查机制,配备必要的调查人员、工具和设备。
5.3.9 推进机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全员参与的安全氛围。
5.3.10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安全重点工作。
5.3.12 建立健全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关键岗位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
5.3.13 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5.3.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4 分管安全领导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机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其职责是:
5.4.1 负责贯彻执行董事长、总经理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正确决策和指导精神。
5.4.2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4.3 对需要领导班子审议决定的安全工作重大事项,事先组织调研,拟定方案,提出建议。
5.4.4负责机场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5.4.5 督促落实机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建设工作,组织落实机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5.4.6 协调解决机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5.4.7 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5.4.8 组织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监督审核,持续改进,提高运行质量。
5.4.9 组织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研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合理分配资源,协调处理安全有关问题。
5.4.10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和安全信息管理,不断研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5.4.11 督促、指导各部门履行职责,定期深入分管部门调研,听取关于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指导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有关问题,保持机场良好的安全运行秩序。
5.4.12 组织与驻机场各单位的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
5.4.13 执行机场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
5.4.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5 机场公司其他班子成员
5.5.1 贯彻执行董事长、总经理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正确决策和指导精神,协助总经理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5.5.2 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5.5.3 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5.4 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5.5.5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
5.5.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6 质量安全部
5.6.1 认真落实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上级机关及机场党委(党组)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
5.6.2 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及时安排部署和解决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及事项,定期向党委(党组)汇报安全监管工作。
5.6.3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至上,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对机场运行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5.6.4 组织或参与机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各单位(部门)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如实记录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5.6.5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检查机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5.6.6 督促落实机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参与机场安全考核,提出奖惩意见或者建议。
5.6.7 起草制定机场运行规章、安全政策、标准、安全指令、技术指导等安全方面的关键资料,拟订有关规划和计划,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修订。
5.6.8 依据职责或授权开展民用航空事故、事故征候等不安全事件调查和处理,总结分析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对事发单位(部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9 组织、指挥或协调对民航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5.6.10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有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责令从业人员暂停工作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现场,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5.6.11 负责收集、分析民航安全信息,持续掌握安全动态,通报和发布安全信息、安全指令。
5.6.12 组织或参与机场应急救援演练。
5.6.13 协调解决机场运行中的安全问题。
5.6.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7 工会
5.7.1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机场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将安全工作列入职代会的议题,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等,维护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5.7.2 监督机场持续改善劳动条件和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协助做好人员的预防性体检和疗养。
5.7.3 对有妨碍安全工作、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对忽视安全和违反劳动保护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5.7.4 协助做好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各项规程和规定。
5.7.5 协助各部门开展班组安全建设。
5.7.6 会同各部门认真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制定或修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7.7 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5.7.8 参加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监督。
5.7.9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5.8 部门负责人
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职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5.8.1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督促落实本部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8.2 保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机场公司及本部门的操作规程、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落实安全措施计划,做到运行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批评。
5.8.3 组织拟定本部门的安全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8.4 组织拟定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8.5 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
5.8.6 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施设备、安全保障装备等处于完好。
5.8.7 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5.8.8 组织制定涉及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涉及本部门的应急演练。
5.8.9 按规定全面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应立即上报。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8.10 接到事故报告后,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领导。
5.8.11 对本单位(部门)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5.8.12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5.8.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9 质量安全监察员
5.9.1 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9.2 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和行业规章要求,落实机场安全方针、政策,以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5.9.3 参加制定、修订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SMS)体系程序文件以及相关安全工作流程、制度、程序、安全技术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9.4 搞好部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新入职员工的部门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督促一线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同时识别危险、发现薄弱环节,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9.5 安排好部门的安全活动,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5.9.6 统计分析本部门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参与本部门安全工作评估,并向质量安全部提交评估报告,参加本部门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职能部门提出预防措施和改进意见。
5.9.7 参与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本部门岗位基本安全风险评估档案和危险源档案。
5.9.8 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5.9.10 负责部门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10 主管
主管是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5.10.1 负责制定实施本班组的安全目标,组织开展岗位风险辨识,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对异常情况进行安全控制。
5.10.2 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事故教训、处置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10.3 对新入职员工或临时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本班组全体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
5.10.4 组织开展班前会议、班后总结、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5.10.5 作业前认真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及时汇报。
5.10.6 负责本班组防护用品(器具)、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机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10.7 支持安全监察员履行相应的职责,班组发生异常情况、未遂事件要及时上报,组织事件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5.10.8 确保班组各种基础资料、台账的建立健全,组织各类资料报表的及时上报和收集归档。
5.10.9 组织制定本班组业务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5.10.10 拒绝违章的指令,听从现场领导的指导,做好工作交接。
5.10.11 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根据生产任务、作业环境、人员精神、思想状况等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不蛮干,对班组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5.10.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11 员工
5.11.1 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行业规章标准、机场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以及本岗位工作程序,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11.2 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注意事项。
5.11.3 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对本岗位安全负责,主动识别安全隐患,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处置各类不安全状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
5.11.4 有权越级报告安全工作真实情况,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组织纪律。
5.11.5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职业素养以及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5.11.6 维护保养好实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5.11.7 对各级提出的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
5.11.8 发生不安全事件,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采取应急处置,参加有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意见。
5.11.9 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当发现不安全事件或状况时,立即报告,特别是除自己外其他人无法获知的不安全状况,要主动报告。
5.11.10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5.11.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6.0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6.1 建立完善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配套的考核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奖惩标准,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比重,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6.2 建立部门班前会议,周安全调度会议、月度安委会会议、季度安全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6.3 建立岗前安全自查,部门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作业区域安全巡查,安委会月度安全大检查,对各类检查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
6.4 分专业、分岗位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当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审查和修订。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爆破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拆除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监督。
6.5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保管知识;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6 建立健全安全承诺制度,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投入、持续具备安全条件、履行岗位安全责任等签订《航空安全责任书》,向全体员工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安全报告制度,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安全情况,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6.7 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部门安全管理监督作用,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安全的合法权益。在建立基本保障制度的同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场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机场特点的安全规章制度,保障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6.8 机场根据各部门实现航空安全目标的情况,依照《六盘水月照机场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和《六盘水月照机场安全、服务考核指标》对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奖罚。对发生重、特大航空安全事故单位(部门)的责任人,按照《民航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领导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报上级单位处理。
6.9 各运行保障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施严格的全员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部门)航空安全目标的分解落实方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并通过加强严密监督和科学考核,并报机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保岗位责任清单落实到位。
6.10 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查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6.11 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安全工作群防群治。
7.0 附则
本制度由机场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8.0 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9.0 支持性文件
以下法律规定以最新要求为准。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9.3 《关于落实民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民航发〔2015〕133 号)
9.4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黔安办〔2016〕25 号)
9.5 《六盘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六盘水党办发〔2018〕43 号)
9.6 《关于印发民航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领导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民航发〔2020〕36 号)
9.7 《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22〕14 号)